根据法庭文件,租户 A.G. 表示,在房东(D.M. 和 M.L.)于 2021 年 6 月发出为期两个月的通知终止租约之前,他们在出租单元里住了五年,没有出现任何问题。
房东表示当时月租金(1,850 元)远低于市场价格,并要求租客A.G. 支付 2,300 元。A.G. 担心搬家,同意额外支付 250 元,新租金达到 每月2,100 元。
根据V.I.A.的报道,A.G. 试图联系住宅租赁部门 (RTB) 寻求帮助,但在电话里等了几个小时,直到 13 个月后才再打通电话,并得知房东必须以标准化形式增加租金,并提前三个月通知租户。租客也不知道 COVID-19 大流行期间冻结租金上涨。
随后,租客A.G.向住宅租赁部门 (RTB) 提出申请,要求赔偿 3,250.00 元,相当于他们支付非法加租的 13 个月中每月 250.00 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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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后,也就是 2022 年 5 月,房东发出了第二份为期两个月的通知,要求终止租约,房东称他们想自己使用该单元,因为M.L.怀孕了。
根据《住宅租赁法》(RTA),如果房东或近亲要占用出租单位,房东可以终止租赁。
A.G. 只能提前终止租约,获得了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。
他们搬出去后,A.G. 称很明显没有人搬进他们以前的单位。邻居说:“很明显,除了正在装修和维护院子的人之外,房间没有人。”此外,他们多次敲门,却没有人应答。
A.G. 还看到该房产由房东之一兼房地产经纪人 D.M. 于 2022 年 10 月在网上挂牌出售。在 YouTube 视频中,可以看到该单位似乎经过了大幅翻新。虽然该房产并没有成交出售,但A.G. 认为房东“现在已以 3,600 元的价格出租给第三方”。
严厉打击房东非法涨租行为
房东 D.M.表示,当她增加 250 元租金时,她并不知道新冠期间冻结租金上涨,而且“房东之一的M.L. 一直打算占用出租单位”。
当房东M.L.怀孕时,考虑自己的公寓太小了并打算搬进该单位,并于 2021 年 6 月提前两个月发出通知。但由于孩子还小,她决定再等一年。
D.M.提供了一段 WhatsApp 对话,确认租户同意支付增加的租金。
针对 A.G. 怀疑他们离开后该房产无人居住的怀疑,房东提供了“罗杰斯手机账单、电费账单和房屋内部照片”的副本。
房东M.L.称她和她的伴侣关系出现问题,她最终不得不搬回与母亲同住。由于这些原因,他们也在这段时间曾把房子挂牌。
针对房东 M.L. 的说法,租客A.G. 表示罗杰斯的账单适用于手机而不是固定电话,这意味着可以在任何地方使用。水电账单还显示三个月的费用为每月 70 元或 20 元;A.G.称他在这个单元住了六七年,每月支付约 150 元。
A.G.还认为房东一直打算翻转这栋房子,而只有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才能对单元进行大规模翻修。
RTB力挺 租客
住宅租赁部门(RTB )做出了有利于租客的裁决,并指房东从未以适当的形式发出加租通知,而且只是在疫情租金冻结期间提高了租金。
虽然房东辩称租户同意非法加租,但RTB 在其裁决中表示“该法明确规定,即使在同意加租的情况下,加租通知也必须采用第 42 条规定的批准形式,在本案中,房东没有以批准的形式发出通知。”
租客A.G. 要求赔偿 3,250.00 元,以补偿他们被要求支付的超出允许金额的金额,以及对未用于两个月通知中所述用途的财产的赔偿。
RTB 没有被房东提交的材料说服,其中包括似乎是出于“展示目的”而拍摄的房屋照片,并且不包括衣服、艺术品或照片等个人物品。并在手机和低电费问题上站在租户一边,并指这些并不能证明 M.L.在该单元住过。
RTB 表示,更有可能的是房东发出两个月的通知,是打算翻新该单位并将其挂牌出售。
最终,住宅租赁部门裁定租户所要求的3,250 元的涨租中可获得超过 1,850.00 元赔偿,追回 100 元的申请费,以及 22,200 元(相当于 12 个月 1,850.00 元的月租金)。
RTB 于 2024 年 1 月 8 日责令房东赔偿总计 25,550 元的补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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